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最后的审判(遗作) #125

125.关于教会之外

外邦人

125.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或外邦人和人民,可参看我在《属天的奥秘》(2589–2604节)和《天堂与地狱》(318–328节)所写的内容;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信息,也可参看《最后的审判》(47–51节)。一个新天堂从基督徒和外邦人当中形成,主的教会也存在于地上的他们当中,对此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》(3244–246节)。

最后的审判 #47

47.这本薄书无法详

47.这本薄书无法详细描述此次最后的审判是如何发生的,不过《揭秘启示录》一书将予以详述。本次审判的对象不仅包括基督教会的所有人,还包括称为伊斯兰教徒的所有人和全世界所有的外邦人或异教徒。审判的顺序如下:首先是天主教徒,然后是伊斯兰教徒,再后是异教徒,最后是新教徒。对天主教徒的审判将在论述被毁的巴比伦那一章予以说明;对新教徒的审判已在论述过去的先前的天那一章说明(65-72节);本章将说一说对伊斯兰教徒和异教徒的审判。

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#243

243.若要教会存在

243.若要教会存在,就必须有来自圣言的教义,因为没有教义,就无法理解圣言。然而,对一个人来说,唯独教义并不构成教会,还要照教义生活。由此可推知,唯独信并不构成教会,还要有信之生活,也就是仁。真正的教义是仁与信一起的教义,而不是没有仁之教义的信之教义。因为信与仁一起的教义是生活的教义,但没有仁之教义的信之教义则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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